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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编制如下昂昂溪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。
一、主动公开的信息 (一)公开内容 1.政府办机构情况。 2.部门文件及解读,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说明。 3.政府办工作动态信息。 (二)公开形式 采取政府网站形式公开,信息查阅人可直接登录昂昂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(http://www.aax.gov.cn/),点击政府信息公开栏查询所需信息。 二、免予公开的信息 1.属于国家秘密的。 2.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。 3.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。 4.正在调查、讨论、处理过程中的,但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 5.与行政执法有关,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、调查、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。 6.法律、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况。 三、依申请公开 (一)公开范围。 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:政府办制作的政府信息,从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并保存的政府信息。 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不在政府办公开范围内,此类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机关负责公开。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、投诉、举报等活动,按有关规定不予受理。 (二)申请方式。 申请人书面填写《昂昂溪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,《申请表》可在昂昂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,也可到受理机构领取。申请人可登录昂昂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“依申请公开”进行网上申请(网址:http://www.aax.gov.cn/newZFGK/ysqgk.jsp),或通过信函、传真等渠道申请;如有文字书写困难也可现场办理申请。 (三)受理流程 1.审查。收到申请人申请后,对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要件不完备的将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。 2.登记。对于《申请表》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即时登记,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。 3.答复。受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,对能够当场答复的,将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将延长20个工作日进行答复,并告知申请人。 (四)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,一般不收取费用。但是,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、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,我办将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。 四、工作机构 昂昂溪区政府办公室为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,负责受理依申请公开本机关政府信息工作。 办公地址:昂昂溪区政府1号楼 邮政编码:161031 联系电话:0452-6323617(节假日除外) 受理时间:上午8:30-11:30,下午13:00-16:30(节假日除外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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